您好,欢迎来到东莞市森岽业编织材料有限公司官网!

一站式吨包袋厂家

东莞市森岽业编织材料有限公司


叶经理:13829207938


热搜关键词: 吨袋厂家吨袋定制吨袋
联系方式


叶经理:13829207938



传真:0769-82825062
邮箱:aisen@sendongye.com
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湴湖村68号

历史记录

广州吨袋供应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6   点击量:168

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剖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外部就构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如图1和图3所示,一种集装箱吨袋,包括袋体1,第二袋体9,所述袋体的上部设有密封袋口的密封部2,袋体分为内层袋体和外层袋体,两个第二袋体对称安装在内层袋体与外层袋体之间,第二袋体为设置有充气阀的圆形密封塑料袋,第二袋体内有充气腔,充气腔通过充气导管与充气阀连接在一起。所述的外层袋体上缝制有十字形牛皮绑带10,所述袋体为软质塑料,内层袋体上出除安装有第一袋体的部分外,其他部分匀嵌有硬质塑料单元3,其中硬质塑料单元与软质塑料为一体成型。这种集装箱吨袋首先使用了两层袋体设计,外层袋体能够进一步保护吨袋,在外层袋体上设计的绑带能够便于携带并进一步使外层袋体更加牢固,所述的内层袋体上安装的第二袋体内装有可充气的充气腔,通过充气阀充气使袋体具有缓冲作用,根据使用需要,可以设计不同的第二袋体结构,如需要控制装运体积,第二袋体内可充有少量气体,如果吨袋内物品防震要求高可以多充一些气体。该硬质塑料单元可以是单独的硬塑料片也可以是塑料袋体经过专业的塑化工具加热,使袋体本身的塑料硬化而成,该硬质塑料单元的总面积应当大于等于整个塑料袋体的一半。这样本实用新型的包装袋能够在填充大米、面粉等填充物时保持稳定的形状,在运输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定形能力,使包装袋不易变形,保证包装袋的牢固。为了进一步提高包装袋的性能,该硬质塑料单元的结构可以为正六边形、圆形、正方形等对称形状,这样在受力时能够保证硬质塑料单元受力均匀。吨袋吨袋相比其他刚性包装更经济强度更好,能根据不同的需求来设计尺寸达到合理利用,黄金比例规格更符合装箱。采用优质PP原料制成,产品的延展性及耐热性表现良好、品质一流吨袋

以上试验均需袋体、吊带无破损,内容物无撒漏。⑤撕裂传播试验:袋体上划一长为100mm与垂线成45°的切口,吊离地面,施加2倍负荷,保持5min。切口传播长度应不超过原切口长度的25%。集装袋中有无再生料,这个问题难以界定.从理论上来讲,编织袋的原料经挤出拉丝,再回收使用都应属再生料范围,并非指废旧编织袋回收造粒再生料.然而从实际生产情况看,原料经挤出拉丝不可能没有边丝和废丝的产生,就是全自动扁丝机组也要把扁丝,废丝破碎直接回收掺混再用,因而实际上不存在一点无再生料的编织袋,除非特殊用途的编织布,把边丝,废丝全部收集另用.。它便于装运大宗散装粉状物料,具有容积大,重量轻,便于装卸等特点,是一种常见的包装材料之一。它的特点是结构简单、自重轻、可以折叠、回空所占空间小、价格低廉。吨袋吨袋也称(集装袋)一般来说,通过提吊试验的集装袋是不会出问题的。如果在港口、铁路、卡车吊装时,袋子真的掉下来,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操作有误,二是该类集装袋未能通过提吊试验吨袋

5、集装袋使用叉车作业时,请不要使叉子接触或扎到袋体,防止扎破集装袋。6、在车间搬运时,尽量使用托盘,避免用吊勾着集装袋,一面晃动一面搬运。7、在装货,卸货和堆放时都要保持集装袋直立。8、不要将集装袋直立。。凡能达到5倍以上安全系数的集装袋,四个吊环中的两个或两个吊环中的一个必然有额定荷载两倍半以上的拉力性能,那怕两根吊带断开,集装袋整体也不会有问题。

吨袋当扬尘沿内袋口与内筒之间的间隙向外扩散时,进入外筒和内筒之间;外筒和置于外筒和内筒之间的外袋口将扬尘阻断减少其继续扩散,扬尘于外筒和内筒之间沉积并最终经出料口排出吨袋8、吊带缝纫线距边0.5CM,缝线距吊带头1CM,主体吊带要均分。9、加强布、盖布、菊口(10CM?10CM),禁绝有脱丝、热熔物。10、缝制菊形口加强布,串绳部位3CM,剩余部位2CM,盖布缝纫10CM。。根据本吨袋卸料机构,通过将卸料筒设置为外筒和内筒双层结构,且内袋口置于内筒内、外袋口置于内筒和外筒之间,减少吨袋内的物料与外界之间的通道。
热门标签:
联系森岽业

销售热线

业务部:

叶经理  13829207938

联系电话:0769-82825052/ 0769-82829092

邮箱:aisen@sendongye.com

全国免费热线:400-083-2468

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湴湖村68号

二维码

二维码

Copyrights©2018 东莞市森岽业编织材料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15054555号